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6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工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力实施“十项行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