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天津7月31日电(记者杨文、郭方达)记者从7月31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30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出台,将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科技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建设。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明确了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发展的原则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各方职责等。
例如,应对大量存量科技成果不能转化、而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无力承接高额转让费用的专利问题,条例规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专利进行阶段性免费许可,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面向天开园企业转化,促进存量专利加快转化。为降低科技成果转化成本、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条例也规定,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天开园提供技术经纪、科技成果评价、技术产权股权交易等服务。
围绕把天开园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知识、新技术、新业态重要发源地,条例规定,支持企业、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在天开园开展创新活动,推动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成果。同时,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等设立基础研究特区,鼓励自主选题、自行组织科研、自主使用经费;鼓励创新主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天开园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和发展,从无到有,创新资源加速集聚,引育能力明显提升,生态模式日益成熟。目前,天开园累计注册企业2063家,永续新材料、佰鸟纵横等一批企业快速成长,在天津其他区域实现产业化。天开园逐步形成大学和城市相互滋养、相互赋能、相辅相成的良性发展格局,已经成为天津科技创新的“新地标”。
这是5月13日拍摄的天开高教科创园一景(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赵子硕 摄
据天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主任王芸介绍,条例有利于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有机结合,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利于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统筹全社会创新资源,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形成科创园区提质发展的强大合力。
天津市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天开园管委会主任朱玉兵说,下一步,天津市科技局、天开园管委会将把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重要任务,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将天开园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园区。持续组织“天开大讲堂”“天开夜校”等系列主题活动,营造浓厚创新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天开品牌影响力;构建商务服务矩阵,充实壮大技术经理人、职业经理人、创业导师人才队伍,建立园区企业与链主企业对接通道,撮合对接应用场景;开展“找团队、找资金、找市场,帮助企业做规划”的专属服务,打造天开园“近悦远来”的服务生态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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