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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7 08:51:49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

天津持续发力保障困难群众看病报销权益

2026-03-27 08:51:49    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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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客户端天津3月26日电(记者张建新、栗雅婷)医疗救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对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发挥了托底性保障作用。日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这项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规范、巩固天津市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看病报销权益。

  天津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表示,2021年,天津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了医疗救助办法,构建起“全市统筹、城乡一体”的制度框架,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费用结算等核心内容,优化配套管理和服务,强化托底保障。5年来,通过医疗救助,累计为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15.5亿元,年均惠及约13万人,制度运行成效显著,有效筑牢了困难群众健康保障底线。

  新修订的《办法》旨在进一步织密保障网络、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基金安全,让医疗救助政策更具温度、更有力度,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救助范围再扩大,实现“应保尽保”广覆盖。在原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救助群体基础上,新《办法》明确将孤儿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同时,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即,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纳入保障,确保困难群体“一个都不落下”。

  保障机制再完善,构建“梯次减负”新格局。一是统一报销政策口径。医疗救助报销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聚焦医保目录内合规医疗费用,引导救助对象合理就医、规范诊疗。二是强化“三重保障”衔接联动。明确大病保险对救助对象实行“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放大保障合力。三是健全完善救助方式。实行“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全链条梯次保障模式,实现精准减负、靶向保障。

  经办服务再优化,提升群众“有感获得”新体验。一是实行单独定点管理。目前,天津共有465家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涵盖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全层级医疗资源,16个区所有街道(乡镇)全覆盖,方便困难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和救助待遇。二是全面推行“一站式”联网结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系统自动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费用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无需垫付费用后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解决“跑腿垫资”难题。三是严控个人自费比例。《办法》明确救助对象住院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要实现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占总发生费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严控医保目录外费用,最大限度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基金监管再强化,筑牢“安全可持续”硬防线。一是规范基金筹集机制。《办法》明确,医疗救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运行状况相适应的动态筹资调整机制,确保基金来源稳定。二是加强过程动态监控。《办法》规定,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医疗费用异常预警机制,精准排查过度诊疗、虚假报销、违规收费等问题,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严格依法依规追回被骗取基金,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确保每一分“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花在急需处。(完)

【责任编辑: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