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时段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治理,并进行安全出行提示。除夕当天,共查获涉酒交通违法6起(醉驾2起),有效净化了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1月31日中午,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芦台大队在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沿线,发现一辆小轿车行车轨迹异常,立即对该车依法进行拦检。经检测,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3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驾驶人在2019年10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理,此次被查获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31日晚,公安静海分局大邱庄大队在王虎庄路沿线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驾驶人。经查,该驾驶人曾于2013年、2018年两次因酒驾被查处,2018年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至今未再取得驾驶资格。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其“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春节期间,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治理各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路面秩序,狠抓安全防控,紧盯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跨区域联查联治,持续开展日间、夜间道路严管严查专项行动,并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治理。(记者王赫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