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陈振兴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贾志杰为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萍为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闫秀锁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王瑞娟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郑国振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陈建强为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季文生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张云琦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单新源为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闫旭彤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马楠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苗宇为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晓龙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宫宁为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戴红心为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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