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清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任命刘春波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