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郝树龙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李秀杰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