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志勇、梁宁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乔大元、郭锐、徐士刚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健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法祥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2年9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志勇、梁宁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乔大元、郭锐、徐士刚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健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法祥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