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0月15日电(张博)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网安周”)天津地区活动于11日正式开启。今年的活动可谓亮点频出、精彩纷呈。12日至17日,全市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将举办“校园日”“电信日”“法治日”“金融日”“青少年日”“个人信息保护日”六大主题日活动,开展网络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
作为本次网安周的“重头戏”,由天津市委网信办和16个区委网信办共同参与的“网络安全直播秀”活动于10月14日至15日跟广大网友见面,通过网络安全知识讲解、情景剧再现、专家访谈、多媒体相声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全社会共筑网络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
在首先登场的和平区直播秀中,快板表演和情景剧生动地再现了社区工作者帮助老人防范各种网络诈骗的场景。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新疆路社区党委书记朱叶说:“网络安全工作与居民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通过入户宣传,集中学习、专题宣讲等形式向辖区党员群众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有效提升了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除此之外,我们还充分发挥社区文化志愿者的作用,编排了很多关于网络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
东丽区网信办带来的直播秀是专家访谈,通过职业律师的讲解,让大家在个人信息泄露、电信网络诈骗和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等问题上拿起“法律武器”。针对网民普遍关心的未成年人观看直播打赏问题,天津秦天律师事务所辛情律师给出了详细解读。她说:“网络平台上,观众打赏主播,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出钱的人,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没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用父母积蓄来打赏,根本就不具备相关民事行为能力,打赏的法律效力无从谈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有个比较关键的时间点,那就是八周岁。八周岁以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以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此时其打赏行为无效,打赏金额需要退回。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存在举证的难度,诉讼也会存在相关风险。”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在为期两天的“网络安全直播秀”活动中,天津市委网信办和16个区委网信办先后登台现场讲解,为广大网友送上了一顿丰盛的网络安全“大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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