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将从11月起施行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新出台的《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将从11月1日起施行。从11月1日起,天津市将依照新规定,对粮、油、肉、蛋、菜、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实施价格监测,并在必要时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详细内容::
 ·天津:今年11月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为了保障预售资金的安全,防止挪用。天津市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详细内容::
 ·天津:政府打出组合拳 购房者经济负担将减轻
  针对财政部宣布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天津市税务部门表示目前还未接到有关文件,天津市执行细则推出还需要一段时间。 ::详细内容::
 ·天津:危化品管理有新规 外环线内禁建新项
从天津市安监局获悉,《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今后,除运输工具加油(气)站外,外环线内及区、县城区范围内将禁止新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项目。 ::详细内容::
 ·津粮油肉蛋菜等商品和服务 11月起实施价格监测
  从11月1日起,天津将依照新制定的《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对粮、油、肉、蛋、菜、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实施价格监测。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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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HUA NEWS AGENCY